國家發展改革委:
《行動方案》從擴大市場準入、暢通創新要素流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等方面,采取務實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資。
一,進一步拓寬外商投資空間。《行動方案》提出,要擴大市場準入,提高外商投資自由化水平。
● 出臺新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繼續減少外資準入限制,并在外資企業非常關心的醫療、增值電信等領域開展準入試點。
● 將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開展銀行保險、債券基金等領域業務。
二,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提出,要優化公平競爭環境,做好外商投資企業服務。
● 推動相關政策落實落地生效,印發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著力破除地方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
● 出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要求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內外資企業生產的符合標準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三,進一步提升要素跨境流動便利化水平。《行動方案》提出,要暢通創新要素流動,促進內外資企業創新合作。
● 在商務人員往來方面,《行動方案》明確,對于外資企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以及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簽證入境有效期放寬至2年,并將為外籍人才在華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
● 在數據流動方面,《行動方案》將促進外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傳輸,并將制定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轉移標準,實現大灣區內數據便捷流動。